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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营明德化工有限公司6000吨/年4,4’-二氨基二苯醚项目竣工环保信息公示
发布时间: 2018-11-22  浏览:(3526)
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令第682号)(2017年10月1日实施)及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中相关要求,项目建设完工、环保设施调试完成后,开展自主验收前,企业需要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,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信息,为此东营明德化工有限公司6000吨/年4,4’-二氨基二苯醚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:

东营明德化工有限公司6000吨/年4,4’-二氨基二苯醚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项目区内,港西一路东、海港路北区域山东大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内中部。项目总占地4.6万平方米(69亩),总投资28000万元,环保投资488.8万元,6000吨/年4,4’-二氨基二苯醚项目主要生产装置包括1条6000t/a加氢生产线、2条3000t/a升华生产线、2条3000t/a二次结晶生产线及配套公辅工程等。

根据国家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中的有关规定,东营明德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委托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,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1月23日对《东营明德化工有限公司6000吨/年4,4’-二氨基二苯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进行了批复,批复文号东环审[2017]136号。项目一期于2017年12月开工建设,2018年6月建成,项目各环保设施建成时间与项目完工时间一致,环保设施包括水洗填料塔、活性炭吸附装置、光氧催化装置、布袋除尘器、排气筒、储罐区围堰、事故水导排设施、隔声、减震降噪、污水处理站、危废间等设施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时间2017年10月-2017年12月。


东营明德化工有限公司

2018年11月